愛情裡 是應該曖昧不明

或是 說清楚 講明白呢?

這樣的情況處處都有

和對方牽手 親吻 擁抱

卻不知道那是什麼關係

不是自己不正視

就是對方也沒有探究

" 維持現狀 " 在很多地方雖是不錯的建議

但在感情上 多少總有逃避的意念在其中

有人說

"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

並不用探討這句話的對與錯

只是每個人擁有的感情態度不同

願意接受的感情方式也不同

因為時代的改變

或許瓊瑤式的愛情已經不多了

直來直往 是現在人的選擇方式

可以直接勇於表達自己的喜愛

是很好的一件事啊!

說出對自己的欣賞或心儀對象的好感

我們都可以視為一種禮貌的表現

當然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囉!

被拒絕了 也別氣餒

畢竟只是一個過程罷了

最怕遇到 所謂 " 在一起 " 了

但從未承認過 或是面對過

有好的結局就算了

如果沒有

不就耽誤了雙方追求真正幸福的權利

愛就是愛 不愛就是不愛

沒有 " 好像愛 " 或 " 愛一半的 " 的

當然 這裡的愛

我們心中ㄉ有各自的定義

所以 我還是認為

愛不愛 都得說清楚才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皮諾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