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愛情觀察期』是多久呢?

很多人都有所謂的『交往期』

一個月 三個月 半年都不一定

等到這個期間過去了

才會確定跟對方的關係

不是時間而是態度

有人覺得愛情就是應該一試再試

抱著騎驢找馬的心態

在許多關係裡多多發展

才有機會找到自己想要的

有人則認為『寧缺勿濫』

不應該輕易嘗試

而是要看準了再下手 賭這麼一次

無論是哪一種出發點

遇到了一個能夠開始相處的人

卻開始陷入時間的迷思之中

沒錯 我就稱那為『迷思』

訂了所謂的期限

期限到了(一個月三個月都說不定)

是否就真的證明適合對方?

是否就真的完全了解對方?

甚至真的明白 是否真的愛著彼此?

相處了兩三四年 就是否真的不會分手?

結婚再久 都有可能離婚了

那麼答案 我們都該知道吧!

能相處的兩個人 只要在感情上培養出默契

適不適合很快就能揭曉

時間只是一個刻度

用這個來衡量感情 似乎有點不恰當了

真正能評斷愛情的 就只有『心』而已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皮諾丘 的頭像
皮諾丘

陪伴妳的日子

皮諾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5)